2017年乡镇脱贫攻坚实施计划

时间:2018-06-22 来源:情书 点击:

  2017年是落实好脱贫攻坚的关键之年,所以做好脱贫攻坚实施计划乃是重大事情,下面由fwdq就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乡镇脱贫攻坚实施计划,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2017年乡镇脱贫攻坚实施计划一】

  按照全市脱贫攻坚行动统一部署,花栗树村抢抓机遇、迅速行动、群策群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点军区土城乡花栗树村距城区35公里,由原和平、花栗树、彭家坡三个自然村合并而成,版图面积15.66平方公里。全村辖9个村民小组,470户,1498人,耕地面积1980亩,人均耕地1.32亩,山林面积20542.5亩。基础设施落后。村内公路里程58.5公里,其中硬化公路里程14.5公里,余下44公里全为土石公路。农民居住条件差。全村现有砖混楼房户168户,土坯房户302户。村民饮水困难。属半高山区,原村民吃水全靠修建天河水窖收集雨水饮用。2011年白云山建饮水工程项目,五村联动,2012年村内管网部分安装完成,但未常年供水,遇大范围干旱高温天气,造成村民、牲畜饮水困难。产业基础薄弱。彭家坡、花栗树片区以柑桔、茶叶为主,但近些年由于病虫危害和效益下滑,部分农户自发调整产业结构,发展景观苗木;和平片区现仍然以粮油种植为主,部分农户进行少量的山羊、生猪养殖。2013年全村村民人均纯收入6845余元,远远低于全市9121元的平均水平。

  二、20xx年工作进展

  1、公路建设进展顺利。20xx年度计划硬化公路6.5公里。目前村委会到一组仓库2.2公里、花乌路3.3公里按标准完成硬化任务(硬化标准3.5米);由于公墓的建设,余下花乌路1公里由于路基标准的提高,现正在进行新的方案设计。新修土石公路1.5公里,正在进行招投标工程。

  2、集中建房、危房改造稳步推进。本村19个户无能力建房的农户按照集中统建的方式,采取农户申请、集体承建、政府兜底的办法,予以建设,项目预计投资105万。目前主体工程基本完成,11月下旬全面竣工。危房改造已按标准、按要求改造到位92户(20xx年度改造指标65户)。

  3、集中供水有序铺开。供水设计方案已由区农林水局出面聘请长阳清江设计院完成了规划设计任务(一处从落步淌龙洞引水,一处从三涧溪河提水),土建工程9月25日开标,10月22日正式开工建设。预计阴历年前完成。

  4、电力保障基本到位。目前以增容变压器1台(由100千伏增至200千伏),增设台区(青龙峡)1个点,还需增容变压器8台、增设台区2处。目前部分设备已经到位,预计20xx年全部完成。

  5、产业发展初见成效。一是制定了产业发展规划,成立了柑桔、茶叶、花卉苗木和蔬菜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市工商局牵头组织部分成员到五峰、夷陵区进行了学习考察,促进了产业发展。同时帮扶资金5万元用于合作社成员产业提档升级。二是企业帮扶力度较大,“三宁”化工帮扶10个困难户:(1)送资金(每户600);(2)帮扶3名大学生圆了大学梦(每人3000元);(3)为10个困难户送柑桔、茶叶专用肥6.2吨;(4)对新建房屋的贫困户每户帮扶20000.00元;(5)对新发展经济作物的贫困户每亩帮扶苗木资金1000.00元。三是为提高现有茶园、桔园农产品附加值,积极响应号召,新建精品果园500亩,高效茶园300亩,为柑农、茶农增加收入约20万元。四是采取股份制的方式,引进“大华园林”“轩辕公墓”等单位组建“花卉苗木”专业合作社,新建精品花卉苗木120亩。

  三、存在问题及困难

  一是公路问题。花乌路4.3公里由于原来路基宽平均不到3米,需增宽到4米路基,加上堡坎、涵洞等工程项目,另外还有1公里提高了建设标准,资金缺口大,村级无法解决。

  二是房屋问题。由于20xx年度危房改造的指标我村只有65户(不含19户无力建房)指标,而我村今年安排危房改造150户,指标缺口大。19户无力建房在原计划基础上提高了建设标准,场地平整难度大,尚须上级酌情解决。

  三是饮水问题。按照规划用于安全饮水资金共需144.16万元,目前土建工程招标完成,现已开工建设。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正在筹划政府采购。

  四是电的问题。还需增设台区2处、增容变压器8台,需请相关部门出面协调。特别是在三涧溪河马红营段增设一个提水台区,迫在眉睫。

  五是产业发展的问题。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薄弱,比如灌溉用水、田间生产便道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产业发展。

  六是项目资金问题。目前资金到位少,现到位资金只有“一事一议”50万元。

  【2017年乡镇脱贫攻坚实施计划二】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三个落实”(落实帮扶对象、落实帮扶责任人、落实帮扶项目)和“四个到位”(工作到村、帮扶到户、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为抓手,建立健全帮扶到户机制,采取一户一策,实施精准扶贫,确保低收入户如期脱贫。

  二、目标任务

  2014年底,全镇实现低收入农户2948户、9314人,年人均纯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发放扶贫小额贷款2130万元以上;培训劳动力不低于2350人;每名帮扶责任人走访、慰问低收入农户至少3次(1月30日前、3月30日前、9月8日前)。帮扶责任人走访慰问低收入农户时,要给予一定的资金或物资帮扶,每户每年不少于300元(含物资折款),每年为结对农户解决1-2个生产生活难题。

  三、工作举措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了确保我镇扶贫工作有效开展,我镇成立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镇长、相关领导担任,成员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并单独设立了扶贫办,明确专人负责。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责、形成合力,认真落实扶贫帮扶的各项工作。

  (二)继续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居委会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所有在编在岗职工(含教师、居委会在编干部)为帮扶到户具体责任人,要定期走访慰问低收入农户,提供物资、资金帮扶;仔细研究低收入农户的具体情况,因地施策,因户施策,制定扶贫帮困的具体计划和措施;各结对帮扶责任人,要积极为帮扶对象“找门路、谋发展”,动态掌握帮扶对象的家庭情况,及时调整帮扶方式,实现脱贫对象增收脱贫,做到不脱贫决不脱钩。

  (三)加强贫困劳动力培训。针对不同年龄、文化层次的低收入劳动力,采取分类培训。对年纪轻、文化水平高的劳动力采取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以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为依托,大力开展订单式培训,贫困劳动力经技术培训后,就近介绍到园区企业就业,实现脱贫增收;对年龄大、文化水平低的劳动力进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做到每个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家庭至少有一人参加培训。努力实现无就业家庭充分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

  (四)大力发展农业、工业、全民创业等项目,实现项目带动。一是通过土地流转,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项目,引进一些能人大户承包土地,带动当地贫困户就业;二是以镇有机稻米种植基地、蒙牛牧业、大楼木材产业带、全民创业园等为依托,成立农机、劳务专业合作社,优先使用当地贫困群众务工,促进脱贫增收;三是鼓励发展“三来一加”等创业项目推进脱贫增收,对有劳动能力,又有创业致富意愿的贫困群众,帮助寻找“三来一加”等创业项目,争取小额贷款,鼓励支持其自主创业;四是就近提供就业岗位推进脱贫增收。以我镇自行投资建设的重点工程、康居示范村建设、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农村道路管护等项目为载体,就近选用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参与工程建设,帮助其增加收入;对于招录的一些保洁员、道路管护等公益岗位,安排低收入农户家庭成员就业,促进脱贫增收。

  (五)定期督查考核。镇扶贫办将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的对各居委会、各单位帮扶工作进行检查,对开展好的居委会、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帮扶不及时、整改迟缓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建议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17年乡镇脱贫攻坚实施计划三】

  “十二五”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投资安排、改革创新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有力地推动了贫困地区减贫与发展步伐。

  (一)组织制定脱贫攻坚重大政策和规划。认真贯彻2011—202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将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武陵山等11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指导有关省(区、市)编制省级实施规划。建立片区联系工作机制,明确14个部门和单位定点联系11个片区,与国务院扶贫办每年印发片区联系单位工作规则和年度工作要点。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在编制“十二五”重点领域、行业专项建设规划时,将片区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积极纳入,并在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中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安排。

  (二)大力支持贫困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牵头起草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与脱贫攻坚的政策文件,研究制定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组织编制实施赣闽粤原中央苏区,陕甘宁、左右江、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编制完成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组织召开全国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座谈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老区开发建设与脱贫攻坚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三)加大对贫困地区投资支持力度。初步统计,“十二五”期间,共安排贫困地区中央预算内投资超过7000亿元,占同期中央预算内投资总规模的近40%。一方面,面向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谋划建设了一批大中型民用机场、跨省区高速铁路和高速公路,发挥基础设施对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服务作用。另一方面,瞄准农村困难群众,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解决了1亿多农村居民和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结束了贫困边远地区群众用不上电的历史,与有关部门一起对贫困地区近1000万户农村危房进行了改造。

  (四)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等工作。“十二五”时期,共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31亿元,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394万贫困人口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安排以工代赈中央资金284亿元,在贫困地区建设了一大批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为参与工程建设的贫困群众发放劳务报酬33亿元。按照国务院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了“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思路、搬迁任务、建设标准、筹资渠道、职责分工等,指导未来五年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在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全国农村贫困人口(按照我国现行扶贫标准)从2010年的1.66亿人减少到2015年底的6000多万人,贫困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10年的3273元提高到2015年的6500元以上,增幅连续5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十三五”时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把支持脱贫攻坚摆在更加突出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加大投入力度,更加注重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更加注重推动区域整体开发,更加注重改革创新,推动尽快消除绝对贫困和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确保到2020年贫困人口与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一)组织编制“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减贫计划。围绕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摘帽和解决区域整体性贫困,抓紧编制完成“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明确今后一个时期脱贫攻坚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争取将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列为“十三五”规划《纲要》核心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科学编制下达农村减贫人口计划,把完成年度减贫人口计划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约束性指标。

  (二)全力实施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贯彻落实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抓紧编制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下达年度搬迁任务,加快启动实施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加大中央投资支持力度,适当提高中央补助标准,创新投融资模式和组织方式,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办法,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确保“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约1000万贫困人口通过搬迁实现脱贫。

  (三)大力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与脱贫攻坚。深入贯彻全国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座谈会精神,组织实施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与脱贫攻坚的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支持政策体系,启动实施重点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行动计划,全力推动支持老区的政策项目落地,加快老区开发建设与脱贫攻坚步伐。

  (四)加快推进贫困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在组织编制“十三五”相关专项规划时,对贫困地区重大工程项目予以优先考虑和积极支持。设立脱贫攻坚工程包,推动启动一批“十三五”标志性工程项目建设。指导贫困地区加强项目储备,加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资支持力度。继续加大以工代赈投入力度,大力改善贫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探索开展以工代赈资产收益扶贫试点。

  (五)积极支持贫困地区改革创新与对外开放。在推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中小城市改革试点、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等工作中,对有关贫困地区予以优先考虑和积极支持。支持具备条件的贫困地区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方面先行先试,释放贫困地区农村改革创新活力。引导贫困地区积极融入“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培育打造区域合作发展平台。来源政策研究室子站)

2017年乡镇脱贫攻坚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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